1、有。主要承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政策研究及起草,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生态保护补偿有关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承办局党组、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自然资源生态修复中心是一个专门从事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的机构,负责监测、预警环境风险和污染物排放,推动生态系统恢复和生态环境治理的工作。自然资源生态修复中心是国务院自然资源部直属的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国自然资源的监管、管理和保护工作,以及生态环境的修复和治理。
3、自然资源生态修复中心承担着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的重要任务。该中心负责监控环境风险,预警污染物排放,并推动生态系统的恢复和生态环境的治理工作。 作为国务院自然资源部的直属单位,自然资源生态修复中心的主要职责是对全国范围内的自然资源进行监管、管理和保护,同时负责生态环境的修复和治理工作。
4、违反国家规定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生态环境能够修复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承担修复责任。
5、破坏环境的行为人一般是需要承担修复责任的。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生态环境能够修复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承担修复责任。
1、第四,完善天然林保护制度,扩大退耕还林还草。完善相关政策措施,落实好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严格落实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制度,加大退牧还草力度,保护治理草原生态系统。加强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强化生态保护和修复,增加森林面积和蓄积量,精准提升森林质量和功能,加强森林保护。
2、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目前,我国生态环境质量呈现稳中向好趋势,各类自然生态系统恶化趋势基本得到遏制,稳定性逐步增强,重点生态工程区生态质量持续改善,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服务功能稳步提升,国家生态安全屏障骨架基本构筑。
3、黄河重点生态区(含黄土高原生态屏障)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大力开展水土保持和土地综合整治、天然林保护、三北等防护林体系建设、草原保护修复、沙化土地治理、河湖与湿地保护修复、矿山生态修复等工程。
4、法律分析:农村生态保护与修复,完善重点领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法律依据:《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第三节 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加大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力度,建立省以下生态保护补偿资金投入机制。
5、第二十九条 国家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严格保护。
6、美丽中国建设的重点任务主要包括生态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利用、生态经济发展以及生态文化培育四个方面。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重点任务包括保护和修复自然生态系统,防治环境污染,以及应对气候变化。
黄河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本行政区域组织实施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 第九条国家在黄河流域强化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和城镇节水降损措施,鼓励、推广使用先进节水技术,加快形成节水型生产、生活方式,有效实现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根据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规划,黄河流域各省可以根据深度节水控制指标,制定国家用水定额,并进行统一管理。
明确黄河流域水资源利用,应当坚持节水优先、统筹兼顾、集约使用、精打细算。规定国家对黄河水量实行统一配置,制定水量分配方案;国家对黄河流域水资源实行统一调度,遵循总量控制、断面流量控制、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根据水情变化进行动态调整。
省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河南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利用状况,制订流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禁止在水土流失严重区及重点预防区、水源保护区、生态脆弱区、自然保护地、野生动植物重要栖息地等区域,开展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水土流失、破坏水生态环境和野生动植物栖息环境的生产建设活动。
做好水环境质量信息的公开工作,落实人民群众的环境知情权。 对重大流域开发规划和重大涉水项目,要举行听证,广泛征求人民群众的意见,落实群众环境监督权,坚决维护群众的环境权益。 我国水环境问题及其影响因素 我国水环境面临着水体污染、水资源短缺和洪涝灾害等多方面压力。
为缓解黄河水荒,未来十年间,国家将在黄河流域全面推行节水技术和措施,包括对黄河灌区进行大规模节水改造、严格限制高耗水重污染项目,还将于2010左右开弓建设南水北调西线一期工程,为黄河补水。同时,还将加强水资源统一调度和管理,实行计划用水和用水定额管理。
土地局现在叫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2018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批准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土地局正式的名称是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局是1998年国务院机构时由地质矿产部、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家海洋局和国家测绘局共同合并组建的。 所以国土资源局是包括从事土地资源管理的原土地管理局、矿产资源管理的原地质矿产局、海洋资源管理部门、测绘管理部门等。国土资源局属于公务员单位,也就是政府组成部门。
土地局,全称为国家土地管理局,是国务院的副部级直属机构,专门负责全国范围内的土地和城乡地政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土地政策、规划、管理和监督等多个方面。土地局内部设有七个主要部门:办公室负责综合行政管理、队伍建设以及国际合作事宜。
土地局已经更名为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局的部门一般包括办公厅、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政策法规司、调控和监测司、规划司、财务司、耕地保护司、地籍管理司等。国土资源部的主要职能是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
土地局全称叫“国土资源局”。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设立国土资源部,为国务院组成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