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市规划设计与建设设计都是城市建设过程中的重点,两者之间存在着紧密关系,尤其是标示性建筑更是代表了一座城市的规划设计理念,如何采取合理的措施正确处理两者之间的关系,是当前城市建设过程中必须考虑的问题,已经引起了广泛的关注。
2、城市规划与建筑设计两者之间相对独立。城市建设为各种活动提供空间结构是城市规划设计的总任务,它涉及城市的性质与分工、城市的外观形式、社会发展与设施、产业发展与布局、城市各部分的政策、管理和组成以及规模投资等。城市规划设计是一门正逐步发展和完善的综合性学建筑设计。
3、再加上建筑设计与城市规划之间有着相互作用的关系。也就是说,若在城市建设中只重视城市规划,那么建筑设计就会变得平淡无奇,建筑设计也无法将该城市独有的魅力展示出来。而若只重视建筑设计的话,虽然能体现出建筑物的美,但却会让整个城市规划布局显得杂乱无章。
4、城市规划:规范城市发展建设,研究城市未来发展、城市合理布局和各项城市建设项目的综合部署,是一定时期内城市发展的蓝图,是重要的城市管理的一部分,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依据,也是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城市运行三个阶段管理的前提。
城市总体规划应进一步树立合理和集约用地、保护耕地的概念。城市规划中的建设用地标准、总量,应和土地利用规划充分协商一致。城市总体规划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都应在区域规划的指导下,相互协调和制约,共同遵循合理用地、节约用地,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和空间协调发展的原则。
关系: 1国土规划是涉及面最广、最宏观地研究全国及各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和国土的综合战略安排。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则更侧重于全国及各等级区域的土地利用、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综合平衡。3区域规划则主要是对建设活动作空间统筹安排和协调。
相互包含,相互制约 从规划范围和内容来看,城镇总体规划的土地利用规划部分属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一部分,但城镇规划还包括城镇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市政建设、城镇体系等,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未包含这些内容。两者都属于区域规划中最低层次的规划,其关系应当是相互包含和制约的关系。
城市总体规划,区域规划,城镇体系规划之间的关系如下两点:1,城市总体规划的对象是城市,城镇体系规划属于区域规划,是一定区域范围内的城镇分布与发展规划,即城市及其相关地区的规划,我国已经形成一套由国土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城市分区规划→城市详细规划等组成的空间规划系列。
分区规划(分规):在总规基础上,对局部地区进行详细规划。(4) 控制性详细规划(控规):对特定区域土地使用、人口布局等作出具体规定。(5) 修建性详细规划(修规):指导具体建筑设计和施工的详细规划。(6) 概念性规划(概规):勾画理想发展蓝图,强调创新性与指导性。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国土规划的组成部分,是国家根据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以及土地本身的适宜性,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整理、复垦、保护等在时间空间上所作的总体安排。城市规划,包括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比国土规划低一个层次,是城市建设的具体规划。
区别如下:总规:是城市总体规划的简称,城市总体规划是指城市人民政府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当地的自然环境、资源条件、历史情况、现状特点,统筹兼顾、综合部署,为确定城市的规模和发展方向。
总规,即城市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制定,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自然环境、资源条件、历史情况与现状特点为依据,统筹兼顾、全面部署。其主要目标为确定城市的规模与发展方向,实现经济与社会目标,合理利用土地,协调空间布局,做出一定期限内的综合规划与具体安排。
旅游资源开发存在的问题:一是至今还没有旅游资源开发的总规和祥规,二是道路路面差,三是没有开发资金。火井镇—南宝乡政府—大胡村,野性南宝,4A级景区旅游干道25公里双车道水泥路建设。木梯口—冷浸沟—春天坪—玉灵山,旅游景区20公里环山公路(铁路)建设。
城镇规划 镇域总规、镇区控制性祥规已全部通过许昌市评审。镇区规划面积7平方公里。全镇27个行政村(居委会)规划为3个大型新型农村居住社区:镇区的董永社区合并行政村12个,人口26000人,社区规划已通过评审,社区建设正在有序施工。
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工作,实现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的标准化和法制化,保障我市城乡规划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建设工程的规划设计和管理,应当遵守本规定。
2、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建筑规划管理,根据《武汉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第32条、第62条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市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的建筑规划管理适用本规定。
3、武汉市的城市规划条例第五章规定了建设工程的详细规划与管理。第三十五条规定,任何新建、改建或扩建的建筑物、设施等必须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第三十五条 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建设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市政、公用和其他工程设施规划管理,根据《武汉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市政、公用和其他工程设施的规划管理。第三条 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修建城市市政、公用和其他工程设施,应符合城市规划和国家相关规范及本规定的要求。
1、【答案】:B、E 本题考查的是城市规划体系。根据编制的深度和内容,城市详细规划又可以进一步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2、城市详细规划主要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两种类型。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城市总体或分区规划为基础,确立建设区域的土地使用性质和强度控制指标、道路与工程管线的控制位置以及空间环境规划要求。这种规划着重于建筑高度、密度、容积率等关键技术数据,这些数据是平衡利益和资源的关键。
3、城市详细规划主要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两者在城市规划过程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控制性详细规划首先基于城市总体或分区规划,它规定了建设区域内的土地使用性质、强度控制指标,如建筑的高度、密度和容积率等技术参数。
4、此规划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在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的基础上,对建设用地和设施实施控制性的管理,包括土地使用、建筑建造、设施配套(公共配套设施和市政设施配套)、行为活动(包括交通活动控制和环境保护规定等)等方面。
5、城市详细规划又具体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是以城市总全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确定建设地区的土地使用性质和使用强度的控制指标、道路和工程管线控制性位置以及空间环境控制的规划要求。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重点问题是建筑的高度、密度、容积率等技术数据,依然是数据平衡问题。
修建性详细规划和规划设计方案的内容与深度不同。修建性详细规划重点在于规划层面,如确定界限范围,区内道路交通、管线、能源、平面结构、竖向布置等。规划设计方案,是在规划控制下对单体或建筑群(小区)的具体安排。大的项目,编制完修建性详细规划后,再编制规划设计方案。
首先,两者的侧重点不同。修建性详细规划侧重于项目的实际实施,它细致到确定边界、交通、管线等基础设施,以及建筑的平面布局和竖向设计,是上层规划的细化和落实。
内容与深度不同。修建性详细规划重点在于规划层面,如确定界限范围,区内道路交通、管线、能源、平面结构、竖向布置等;规划设计方案,是在规划控制下对单体或建筑群(小区)的具体安排。大的项目,编制完修建性详细规划后,再编制规划设计方案。
一回事,针对于规划局,政府就叫修建性详细规划,名称带规划,正式,注重形式。对于非政府开发商就叫项目设计方案,名字随意些,注重设计方案效果。